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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派科技特派员与调整市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通知
日期: 2023-04-2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接市科技局通知,为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做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市科技局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河南市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豫科〔200946号)绩效评价结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全市重新公开选聘市派科技特派员与调整市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工作期限

2023年拟选派50名科技特派员与8个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深入到中小型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工作。年底以前科技特派员派出到位,完成覆盖全市全部乡镇的任务。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团工作期限原则上为2年。

二、服务对象

全市10个县(区)范围内有产业发展科技需求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行政村等。

三、征集调整对象及要求

面向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进行征集。要求如下:

征集市派科技特派员: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2.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县(区)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以农业领域为主,工业、服务业为补充,以生产为主,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方向为补充,鼓励信息化、智能化、电商、环保、文旅等人才申报。

4.专业方向与受援对象科技需求较为契合,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

5.已选派的市派科技特派员与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有意愿继续服务的,仍需参与本次征集。参与本次征集,且年度绩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将予以续聘;未参与本次征集的,将不再选派。

6.受援县(区)内本地科技人员不在征集之类。

7.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团长不得参与申报,团队成员可申报对接其所在服务团签约县之外的受援对象。

调整市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1.产业服务团要有明确的产业方向,组建单位本产业的科技人员科技服务能力应在全市具有比较优势。

2.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一般要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服务团人员应按照整个产业链发展科技需求进行选配,人员一般不少于5人。

3. 同一家单位可以筛选推荐若干个产业服务团;一个市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原则上从一个单位选派,确因工作需要其它单位人员参加的,由团长负责统筹协调并做好服务团日常管理、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服务团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可推荐市级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4.服务团人员中不是省市县科技特派员的,要求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扎实,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原则上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有一定科技服务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志愿到受援地服务,同意本方案中的有关规定。服务团受聘后,此类服务团成员纳入市级科技特派员进行管理。

四、服务内容与形式

选派对象围绕受援对象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县(区)培养本土科技人才。

五、保障措施

选派的市派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内每年给予1万元的经费支持。选派的市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在服务期内每年给予10万元的经费支持。在项目研发方面,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资助。

六、选聘要求

应聘市派科技特派员与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见附件1)自行实行对接,对接成功后,签订《派驻协议书》(见附件3),同时填写《信阳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55日10:00前统一报送《信阳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派驻协议书》一式六份至科研处(党政办公楼1014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现有的8个市派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服务对象及服务团成员,所有服务团均需填写《信阳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征集表》(见附件4),自行对接服务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签订《派驻协议书》(见附件3),并于5510:00前统一报送《信阳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征集表》、《派驻协议书》一式六份至科研处(党政办公楼1014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王娟 付魏魏,联系电话:0376-8093690

校内联系人:吴鹏,6281990

科研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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